三国之召唤猛将_四百一十 国色天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四百一十 国色天香 (第3/5页)

这五等爵位。

    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并非刘辩首创。也不是之后的年代才形成,而是从春秋时代就有,只不过之后的各个朝代时用时不用,比较混乱而已。刘辩作为一个穿越者,对这种爵位认同感比较强烈,所以特地推出了这种制度。

    刘辩规定,伯、子、男三等爵位只有封号,无食邑,而且可以赏赐给非官员但却又对国家贡献巨大的人。侯爵分为三等,从最低级别的亭侯向上依次是乡侯、县侯,有食邑,可以在封地征税,但却不能干涉政事。

    侯爵向上,就是刘辩隆重推出的公爵,也是为了奖赏将士们,给他们制定一个奋斗的目标。刘辩规定,公爵分为两级,最高级别者为国公,其次为郡公。

    当然,国公、郡公只是荣誉封号,不可能真正的给你一个封国或者一个郡,更多的是荣誉象征。不过可以有食邑,国公可以在国号范围内挑选一个县城食邑三千户,郡公可以在封号范围内任选一个县城,食邑两千户。两者皆不可干预地方内政,否则罢爵下狱,剥夺一切权利。

    至于异姓封王,老祖宗刘邦早就通过白马之盟消除了隐患,刘辩是绝对不会给自己找不自在的。在诏书中再次强调异姓不得封王的制度,否则天下共击之。并且将推恩令制度也再次强调,避免出现自己殡天之后,出现子孙争权,祸起萧墙的局面。

    刘辩此刻已经大权在握,而且新的制度对文武百官利大于弊,自然俱都俯首允诺,连称圣明,一个个都想过一把国公的瘾。

    改革了爵位制度后,刘辩下诏书一封,追封陆纡为“忠义伯”,并且派出当朝司空兼吏部尚书孔融前往吴县陆家替自己吊唁,并送上挽联、铭旌。

    有人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