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2010_336.基金领头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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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6.基金领头人 (第2/4页)

创始团队可能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不愿意分出太多的股权。

    不同创始团队的做法各有不一。一个好的股权设计,应该兼具几个重要因素。

    确保公司正常运作情况下,创始团队对公司保有话语权。

    创始团队较为庞大时,能够兼顾各创始人之间的利益,减少内部摩擦成本。

    期权激励能够行之有效,切实地促进底层员工的劳动。

    公司运作不佳的情况下,持股人能够有有效手段推行变革。

    对我们而言,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这就需要我们去一一甄别。”

    林欣和按了下页ppt,“接下来,还有许多需要考虑的地方。这里,我们以微讯作为一个案例来探讨相关的话题。”

    台下,路舟听了就是一笑,他倒还真想知道林欣和是怎么考虑的。

    “首先我们先看看微讯股权设计中的简单发展过程。

    10年6月,路舟、程旭元和陆铭三人,以人民币出资共同成立微讯科技。其中,路舟持75%股份,程旭元、陆铭各持5%。实际出资总额,在300万到400万之间。

    我们可以注意到,这里微讯的设立并不存在所谓干股、技术股的成分。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减少创始人之间的利益摩擦。

    程旭元、陆铭的出资在15万到20万之间,而他们在公司期间也领取着微讯的工资,我们假定所出资和工资约近相等。这里我们再假设一个情况。

    微讯科技在经营一年后,效果不理想。程旭元、陆铭通过工资拿回了自己的出资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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