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装的新房,你们撬开结婚?_第325章 更换物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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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5章 更换物业 (第1/4页)

    下午,法庭开庭了,梁思影作为原告律师,进行了事件阐述。

    她还出具了测温等证据,把相关法律涉及的证据都给罗列出来。

    原告方的诉求,就是退还之前两年的供暖费及其滞纳金,因为这都是供暖公司和物业工作不到位造成,不是原告的错。

    另外,要求物业必须对原告方家里的供暖线路进行检修,使其达到法规正常的供暖温度,如果在明年供暖前达不到温度,需要物业赔偿黎冬梅家庭的经济损失10万元,用于其换房的损失费用。

    被告供暖公司和物业没有请律师,他们的代表上来就用非常法盲的方式,来为自己辩解,推说测温的公司不合规矩,他们自己测了,没有那么夸张。

    然而当初测温的时候,张小蛮特意花大价钱,找的有资质的官方测温公司,这里盖章是有效的,被法庭接受。

    对于本年度供热不达标,供热公司认了,但是对于往年温度不达标,他们就不认可了,他们说当时温度在16—18℃左右,并不是很冷,只答应退回部分的供暖费,这属于睁着眼说瞎话。

    在下方旁听的张小蛮,算是充分领教了什么叫赖皮,千把块钱的事,他们能赖就赖,能不交就不交,明明是他们工作没做到位,还到处找借口,真是够无耻。

    对于往年测温不合格,原告黎冬梅只有一些投诉记录,没有官方盖章的记录,这还真被对方钻了空子。

    因为这只能证明,黎冬梅曾经在去年投诉过供暖温度不达标,但不能证明,是否真的是温度不达标。

    所以在最终宣判时,判处物业方退回原告一年半的供暖费,及部分滞纳金,但是对于检修供热管道的事,法庭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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