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07 (第3/4页)
制不了大齐江山,接下来他再送来的,就是塔娜的指骨手串。” “所以,你从十年前,就被烈勒给控制了?就因为你给他生了个女儿?”陆敏反问。 卸去多年来那伪饰的欢乐,妩媚和艳丽,陆轻歌脸色苍白,憔悴,疲惫,她摇头道:“若果真是烈勒的孩子就好了!” 原来,当年陆高羊远赴火州,意欲寻些中原没有的新物种时,陆轻歌恰还年少,又有几个哥哥宠爱,又自幼听母亲西平郡主说起火州往事,遂跟着陆高羊一起去了火州。 到火州之后,他们受到了烈勒的热情款待。烈勒亲自派人,带着陆高羊越天山,走沙漠,将整个北疆整整走了一遍,这就用去了陆高羊两年多时间,在这段时间,陆轻歌一直生活在吐鲁番。 当时,有个年青帅气的火州少年一直在追求陆轻歌。那少年衣着华丽,出入有大量忠仆随行,并称烈勒为姑父。 陆轻歌自然以为他也是个贵族,遂接受了那少年的追求,想从此嫁在火州,再不回中原。 再有长辈撮合,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从少女到少妇,其实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十个月后,陆轻歌生下了塔娜。那果真是个和陆敏幼时生的一模一样的小女儿,美的像颗小珍珠一样。 陆轻歌住在烈勒的府第之中,养育着自己的小女儿,又有一个年青,挺拨帅气的丈夫,这美满的生活甚至叫她完全忘记了远在中原的家人,她以为这样的日子能永远过下去。 但幸福美满的生活在陆高羊回吐鲁番的前夜戛然而止。 在那天夜里,原本慈爱的像大哥哥一样的烈勒忽而翻脸,当着陆轻歌的面杀掉了那个少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