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_第一百六十九章 衡文标尺是这样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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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九章 衡文标尺是这样的 (第1/5页)

    其一,基本格式。

    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对科举文字程式作了规范。

    比如《四书》义,你不能低于两百个字,《经》义不能低于三百个字。

    字数,是一个基础的要求。

    你写完试卷之后,记得掰着手指头数一数,如果低于规范字数,出了贡院就可以骑着小毛驴回家了,榜都不用看,明年再来考吧。

    你文笔飞扬,写够了字数,但一激动,把太祖写成了朱元璋,那你完了,最好是跑快点,说不定衙门抓不住你,也就不了了之了。

    御名庙讳,这是一个很严肃的事。

    朱元璋是你能写的吗?

    不懂规矩,避讳都不懂,咋来当官,回家种地去吧……

    其二,文风与思想。

    格式毕竟只是基础问题,只要不粗心大意,又尊重皇上一家子,基本上没啥问题。

    真正决定文章质量的,还是文风与思想。

    场屋(会试卷子评阅的地方)文风有五点:

    一曰理趣,以精深明旨为佳;

    二曰气格,以官样昌大为佳;

    三曰词采,以清新俊丽为佳;

    四日风度,以飘逸跌宕为佳;

    五曰音律,以顿挫铿锵为佳。

    为了追求这些效果,八股文通常写得华丽异常,辞藻之美,令人赞叹。

    细细咀嚼,丫的,是个快餐。

    这种堆砌辞藻的问题,直至明朝中期才得到解决,主张文风“务实”。

    至于思想,那就更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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