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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  (第4/4页)
余清泽慢慢挪回去的。常爷爷先回去煮饭,常乐挑了谷子回去便去菜园摘菜,分工非常明确。    等余清泽和常浩到家,常乐已经将豆角都摘好,空心菜也已经洗好准备开始做了。    余清泽见了,赶紧道:“乐哥儿,你去休息会,我来做。”    常乐见了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生怕自己的疤吓到他。    以前很多人看到他额头的疤都会被吓到,同龄的小孩还总嘲笑他,叫他丑八怪,他便留了长刘海,将疤遮住。有十几年了。    不过常乐见余清泽的神态好像并无异样,这才稍稍放了心,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随后,他飞快打手势回答余清泽的话,常浩就在旁边翻译。    意思就是余清泽是客人,早饭已经是他做的了,怎么还能让他做午饭。虽然他做的菜很好吃,但是不合他家的待客之道。    余清泽笑道:“做菜是我的爱好,也就这么一点特长了。我在这里白吃白住的,你不让我干点活,我都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    常乐本来还想拒绝,余清泽搬出杀手锏,“你看,爷爷和小浩也都挺喜欢吃的,就让我露一手呗。”    爷爷和弟弟就是常乐的软肋,一搬出他们,他就没辙了。谁让自己厨艺不好呢。他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默默去烧火。    常浩看哥哥有些失落的样子,忙道:“哥,我也很喜欢吃你做的菜的!”    闻言,常乐深沉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要是没吃过余清泽做的菜,要是你早上没有恨不得把装番薯梗的碗都舔了,我也就相信你了。    余清泽简单洗了下脸和手,然后就开始做菜。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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