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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8 (第4/4页)
笑道:“入境随俗?”指了指赵兰山脸颊上的桃花印。 赵兰山抹了一把,自嘲的一笑,“第一天的早上起来,看到如星对镜梳妆,我想起书上不是说有画眉之乐,就要替她画胭脂,完了她就替我在脸上画了这枝花。”画完,他还想人家画的就是好。 方域听出不对来,沉下脸说:“然后呢?” “然后就擦不掉了。”赵兰山深深叹了口气。 今夜无风,便算是良辰美景。 赵兰山席地而坐,让方域也坐下,淡淡道:“等吧,等一会儿她就会找来了。” 方域从善如流的坐在地上,抬头赏月,觉得这颜色特别像乳酪蛋糕。 “说说,怎么回事?”他看也不看赵兰山,道。 赵兰山知道这是方域生气了,他也理亏,便把前因后果细细道来。 话说,赵兰山自从被魏曼文附身以后,就对花钱有了兴趣,他不只是喜欢花,而是喜欢花给所有人看!让所有人都知道:老子有钱!老子特别有钱! 而赵兰山以前最鄙视这种人的,觉得特别没品。他以前最喜欢标榜自己是个朴实的人,最喜欢穿十年前的旧衣服,衣着朴素,看别人都把他当成农民工兄弟就最好了。 有钱人都有怪癖,像他这样的也有不少。可以说他的兴趣只是攒钱,而不是花。 但学会花钱后,世界就变得大为不同了。 第一次做全身美容,躺在美容院里让年轻水灵的二十多岁的美容师的纤纤玉手把他全身上下都给揉遍了后,赵兰山觉得浑身轻了五十斤。 文艺点说,飘飘欲仙! 从此他就找到花钱的乐趣了! 美容师练就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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