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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事照旧 (第6/6页)
,“你既已及冠,日后多多少少也要处理些政事,我这儿还是少来为好,免得惹人猜忌。” “是,儿臣知道。” 做储君么,即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差,平庸了被人瞧不起,太出众了又遭人惦记。结交多了有结党营私之嫌,结交少了又容易孤立无援,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了“谋朝篡位”的。这些道理他都懂。只是那连走了,洛言之也走了,他身旁再个无能说话的人,难免觉得闷。 说来可笑,他贵为太子,在这诺大的皇宫里竟是无处可去。 李宛真见他不言语,又道:“算来,你也该挑个贴身丫鬟了。欢儿在我身前已有四年,处事又贴心细致……” 史煜忙道:“娘,我还没这个打算。” “莫非你是嫌欢儿年纪大了,配不上你?” “不是。” “要么是有相中的了,带过来给娘瞧瞧?” 史煜哭笑不得:“都不是。这事儿您就别cao心了,我自己办就行。” 李宛真瞧了他两眼,并未再说什么,只道:“你也不小了,早晚都要打算的。” 史煜应了声是。 身在他这个位子上,不管是真心向着他的,亦或者与他对立的,都巴不得与他再亲近几分,怎么可能放过他身边的空缺。 前世史煜十三岁才有第一个贴身侍女,也是李宛真亲自给他挑的,时至今日他已不太记得那人的长相,回想起初次,心头也未曾有过什么触动。男欢女爱纸醉金迷,就如同那两包百花酥,偶尔尝尝还好,多了便觉得腻,甚是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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