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清_第九章 推原论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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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推原论始 (第4/6页)

政务,由下面的噶厦政府处理,这样,达赖喇嘛其实并不直接掌握行政权力。噶厦政府呢,只有办事权,没有最后的决定权,一僧三俗的四个噶伦,彼此的地位,又是平等的,每个噶伦的权力都是有限的,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故事,再也不可能重演了。

    乾隆十六年,《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公布,达赖喇嘛首次获授权参政。

    应该说,高宗的设计,颇为精巧,甚至颇有一点后世之“虚君”的意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西藏确实无法自外于北京的朝廷了。

    可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也非常之大。

    一是西藏虽不生大乱,但政局却长期动荡不安。

    摄政和噶厦、噶伦和噶伦,谁也不服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下绊子,打黑枪,直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热振和夏扎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四噶伦地位平等,相互不服气好理解,摄政和噶厦,为什么也彼此大眼瞪小眼呢?这是因为,摄政上任之前,都是某大寺的“堪布”——即主持,都没有什么行政经验,噶厦政府的噶伦,却个个政务精熟,对新官上任的摄政,难免看不上眼。既然轻视,便不会服气:昨儿你还在我们下头,今儿就爬到我们上头来了,人五人六的,凭什么?

    达赖喇嘛由“灵童坐床”至“成年亲政”的“空窗期”,偏偏又特别之长,摄政和噶厦,乃有足够的时间,你来我往,你争我夺,整个西藏的政局,便没完没了地摇摇晃晃。

    牺牲品不止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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