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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辜负? (第3/5页)
太辛苦了,也说不定会……耽误国事。嗯,能不能拿这些个由头说事儿,在紫禁城内择一宫殿,为摄政王暂居之所?这样,议政之外,晨昏定省,彼此往来,幽会欢好,就方便得多了! 当然,也不一定叫“摄政王”——这个称呼毕竟太敏感了,叫“议政王”、“监国”什么的都成啊。 御姐这个看起来异想天开的脑洞,在原时空,却几乎成为事实。不过,那个时候,慈禧已经去世了,这桩公案,和她本人倒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那是德宗、圣母皇太后先后崩逝,溥仪继位,本生父醇亲王载沣成为摄政王,朝臣议摄政王的礼节,大学堂监督刘廷琛上了个折子,其中有一段,和咱们御姐的脑洞,堪称隔时空而桴鼓相应: “顺治初,摄政王以信符奏请不便,收藏邸第,其时办事,盖多在府中。今按:国事朝旨,岂可于私邸行之?” “唯一日万机,监国摄政王代皇上裁定,若每日入直,不惟力不给、势不便,且体制不肃,非所以尊朝廷机要不秘,亦恐或滋流弊。皇上冲龄典学,尤赖随时护视,以端圣蒙。应请择视事偏殿近处,为监国摄政王居所之处,俟皇上亲政时,仍出居邸第。” 这里边虽然夹了一个小皇帝,但那只是给摄政王往紫禁城里搬找借口,不是问题的重点。 载沣搬这个家,他自个儿乐意,隆裕太后却不乐意。这叔嫂二人都是没脑子的,都没往“体制”、“祖制”什么的上面想。载沣乐意,是因为住在紫禁城内确实方便,不用再跑来跑去了;隆裕不乐意,是因为醇王搬进来,醇王福晋自然也得跟着一块儿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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