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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1/4页)
这两天的时间里。 叶枫根本没有去管王一童,又或者是那个副检察长的事情,而是把精力都放在了澜山微博上面,虽然澜山微博是叶枫和陈煌,侯耀,周一航四个人开的公司。 不过终究占了一个澜山两个字。 有关于澜山两字的一切周边,都已经被澜山公司法务注册了名字,现在叶枫持有澜山公司的全部股权倒是没什么问题。 但是等澜山公司上市之后,倒也有可能有麻烦。 刚好陈煌和周一航几人商量了一下,原本想让叶枫注资,多占一点股份,叶枫便干脆想着让母公司,澜山公司对澜山微博进行注资并购。 由澜山公司来进行管理。 到时候,叶枫也有理由让王馨来一起管理澜山微博,然后也方便利用澜山公司的资源来对澜山微博进行一些资源上的倾斜。 当然了。 最主要的还是叶枫足够懒。 在和陈煌他们商量完具体细节之后,叶枫便打电话给了王馨,在电话里面对她说了要并购澜山微博,让微博成为子公司的事情。 王馨的效率也很快。 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做出了业务上面的调整,先是起草方案,接着让法务部落实到合同上面去,然后跟陈煌这边谈收购的事情。 由于陈煌和叶枫之间的关系,加上陈煌和王馨在米国旧金山认识,所以双方的谈判工作倒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具体的并购计划只用了短短半天的时间,便在电话里面落实了下来。 由澜山公司以一个亿的价格,持股入手微博40%的股权,剩下的60%股权,由叶枫,陈煌,侯耀,周一航四人各自持有15%左右的股权。 虽然说,看起来,叶枫个人15%的股权,加上澜山公司40%的股权,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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