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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什么是喜欢 (第2/4页)
,甚至抬起头看向阶梯,可以看到那一道道盘坐其中的身影。 他们在前行。 有人刚来,意气风发,昂首向上,结果没走多久便退了下来,面容苍白,任谁询问都闭口不言。 也有人已经待了数年的光景,一直在前行,虽然很慢。 最令人敬佩的是百阶以上的那群人,每一位都待了十年以上的光景,着实让人心生感触。 八珍鸡唠唠叨叨的为陈平平介绍着古城,它说道:“听闻阶梯不止五百,尽头有原始魔神的躯体,不过没有人能走到尽头,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早些年墒想来此前行的,却被荒主拦了下来。” 呃? 陈平平诧异:“为什么?” “不值得。”八珍鸡开口:“墒是整个荒族内部,血脉最接近完美的那个人,最接近原始魔神,他若要前行阶梯,可能需要花上一些时间,而时间对他而言恰恰是最珍贵的东西。” 像他那样的天才,即便是一年的时间,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 行走在这条枯燥的阶梯上,实在是浪费。 陈平平点点头:“也对。”他想起了光小雨,这丫头就是。 “皇族区域还是挺自由的,该族对于领域的管理并不严厉,各大势力的人都可以前来悟道。”八珍鸡说:“大大哥,你要不也尝试尝试?” 算了吧! 他耸耸肩,心想,手握系统,等若握住了开启无敌的钥匙,他还需要修行么? 不过听八珍鸡这么一说,他倒是有些兴趣了。 系统是系统,兴趣是兴趣,若能将阶梯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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