喋血上海滩_第五百四十二章,王以哲收复东北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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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二章,王以哲收复东北18。 (第5/10页)

比一般的人要高出一大截,成为人人羡慕的高薪阶层。但是公务员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后所受到的惩处也是格外的严厉,稍微严重的就会被开除出公务员的队伍,触犯了刑法的更会被因此而判刑。

    为了监督和体现法律的公正性,王以哲特地向西方国家引进一样东西,那就是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察哈尔法律规定,每个成年察哈尔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但是不满二十一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华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这个制度自从被江强提出来后,最开始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反对者认为:陪审员随机抽样,来的人五花八门,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有业无业不论,知识文化不论,为什么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做“法官之上的法官”呢?

    对此王以哲的解释就是,他从来不认为陪审团制度是一个完美的制度,只是目前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而且陪审员也是最不受任何人cao纵控制的人群。他们独立于政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做出的判断。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

    因此来到黑龙江统治区的人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学习黑龙江的法律法规,要清楚自己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又不能做,否则你会在连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请到警察局里喝茶。

    任何事物都一样,肯定是有人赞同就有人反对,有人称黑龙江披着民主的外衣,实行的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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