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野北美1846_第248章入股企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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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8章入股企业 (第6/7页)

实行开明的君主立宪制,但此君主立宪制,非彼君主立宪制,实际上是国王陛下独裁政府。

    优待商人,那也不可能任由商人在军事贵族头上胡作非为,那成什么话了?

    根据大唐王国的刑律;

    政府公职人员和军事贵族等特权阶层,不得以职务谋私,违者视情节不同予以严惩。

    但这不是说政府公职人员和军事贵族就不能合理投资,钱只能放在家里面生霉发烂,啥也不能干。

    这既不合情,又不合理。

    大唐王国很多政府官员和军事贵族投资商铺,田地,工厂,码头,铁路或各种实业,按投资入股获取合理报酬,是正常的资产配置。

    这里面有没有利用职务影响呢?

    多多少少是有一些的,比如大贵族入股的企业,一般人就不敢去吃拿卡要,根脚硬的大公司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在哪一个省都畅通无阻,这多少有一些背景。

    但这里面要拿捏一个分寸,第一是不能占据控股,一般是5%到10%的投资性入股,占据一个董事席位,但不是控股地位。

    第2个是避开敏感区域,比如交通部大臣黄元甲子爵投资入股的企业,就不能和交通行业有牵扯,比如水泥,钢铁,建筑行业等等,他投资石化产业或者食品加工就没问题,不能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第3个要撇清关系,不能任用直系亲属担任企业职务,那个性质又变了,仅仅收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是没问题的。

    话题转回军方,很多军方高级将领也投资地方产业,只要和军方没有什么牵扯,也不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那就没什么大问题。

    比如林峰上校引荐的茂昌行,意图在韦拉克布鲁斯市发展近海捕捞业和罐头加工厂,这地方属于墨西哥领土,和王国军放挨不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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