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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第1/9页)
ati和nvidia都是罗兰心心念念的东西,现在有机会攥到手里,那他自然不会放过。 在去年参加完伯克希尔-哈撒韦的股东大会后,罗兰就琢磨着用长臂管辖那一套把ati给吞了,然后等老黄贪得无厌,被微软打的几乎退市时,在伺机而动,把核弹厂收入囊中。 可现在有微软背书,那这两笔收购做起来,就更加简单了。 和之前设想一样,让詹姆斯-卡梅隆帮自己摇出安大略省的证券委员会,调查ati的股票内幕交易问题?不不不……不用这么麻烦,直接让微软摇出英特尔,这事就已经结束了。 英特尔牵头,与罗兰联合收购,先吞下ati,清洗掉创始人团队后,在陆续的出让股权退出公司,虽然整个过程可能会跨度一年,但和之前做的雅虎案相比,已经是非常迅速了。 这种联合收购在各大收购案中实在是太常见了,而联合收购的核心,其实并不是单一一方有资金上的问题,而是两方同时收购,能规避很多监管上的问题。 就比如说,罗兰想要收购ati,结果人家不卖,那除了长臂管辖的明抢以外,其实是没有好的应对措施的,可如果英特尔想买,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想走垄断竞争路线的联邦当局,会支持英特尔的收购,而ati,也会认真考虑英特尔的报价。 可英特尔如果单独收购,那这种带有垄断意味的竞争手段是不会被欧盟批准的。 就像波音收购麦道案上,在欧盟的逼迫下,波音放弃了已经和美国十几家航空公司签订的垄断性供货合同,才换来了做大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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